朱某某(南白沙村人)、贾某某(北白沙村人)夫妻二人,在博野县因疫情全域封控不允许外出的情况下,私自上道外出,破坏疫情防控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记者从博野县委宣传部获悉,4月3日21时许,博野县公安局在疫情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免去周某某博野镇人大副主席职务;免去张某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此次事件中,分包干部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以上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问责调查正在同步进行。
博野县委、县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期间,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县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