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曲周法院执行局和解执行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纠纷案件,该案的执结受到了申执双方的一致好评。
2020年8月的一天,该起交通事故受害人李某夜间骑电车回家,不小心撞到了张某停放在路边的拖拉机上,造成受害人李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该事故张某父子与李某各承担50%的责任,经法院判决张某父子需支付给受害人家属60余万元赔偿。判决生效后,张某父子无力支付上述赔偿,李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查询查控等强制执行措施,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申请人申请,曲周法院依法对张某父亲采取了司法拘留,另一被执行人因未满十八周岁暂未采取拘留措施。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财产线索,遂终结了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办案法官并未将案件束之高阁,而是继续对申执双方的信息进行汇总了解,重新梳理案情,不放弃任何一个解决案件的机会,多次奔赴申执双方居住地了解双方家庭生活情况。
办案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收入有限,而受害人李某家中还有父母和三个子女需要照顾,若该案不能尽快解决,对申执双方都是负担。办案法官根据掌握的信息多次分析研判后,与张某父亲进行了多次沟通,向其分析利弊,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父亲表示:“我向亲朋好友凑凑借借,法院给我调解一下,争取把这个事早点解决。”随后,办案法官迅速就被执行人的情况与申请人交换了意见,听取了申请人的诉求,申请人也愿意及早解决该案,愿意配合法院与对方协商。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下,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3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拿到结案通知书的一刻,张某父亲说道:“我心里瞬间轻松了,再也不用惦记着这个案件了。”
下一步,曲周法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