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的处理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有一整套严密规范的制度机制做保证,受理了以后由谁负责办理、怎么办理、多长时间内办理、如何调查核实、办理结果如何反馈,办完后能否了结,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所以信访举报是值得信任的一个渠道。”
“从纪委工作实践来看,大量的信访举报都是无效或低效的举报,质量比较低,自然效果不好。而高质量的举报,一般可信度可查性都比较强,这样的举报效果就会比较好。具体来说,有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一要看举报的问题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纪委监委所属的信访部门对举报受理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符合范围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有些信访举报把应该向其他部门反映的问题拿到纪委来,显然是无效举报。”
“二要看举报的问题法纪依据是否充足。既然是举报,就要研究搞清举报的对象违反了什么法律条文和制度规定,这些都是可以从政府网站及相关案例中查询到的。由于举报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纪委不可能对各行各业的法规制度都熟悉。这些法纪依据对于纪委把握和处理举报问题是有效的引导和参考。”
“三要看举报的问题事实和证据是否扎实。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有些信访举报,或者是情绪化的渲泄,或者是空泛的指责,或者是自己的臆测,或者是上纲上线的扣帽子,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一个高质量的信访举报,一定要事实清晰,有可查性,时间、地点、人物、经过、情节越具体越好,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人证物证旁证越充分越好。事实和证据是纪委处理举报问题的核心要素。不要以为只要告了,纪委就会去查,这是不可能的。对于无凭无据不负责任的举报,都会视为无效举报。”
“四是最好实名举报。纪委对实名举报更为重视,一般都会优先处理,而且对举报人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处理情况和结果也会得到反馈。实名举报的效果要远好于匿名举报。”
信访举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随意为之,必须认真对待,事实求是,只有以法纪为依据,用事实来说话,才能更好发挥出信访举报的监督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