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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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政府牵头、统筹谋划,分类推进、全部覆盖的原则,全面推进社区、单位庭院和市政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管网体系化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心、更舒心、更美好。
(二)更新改造范围。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以庭院老旧管网改造为重点,按照社区、单位庭院管网和市政管网全覆盖的标准,。
庭院管网,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力对存量老旧管网和合流制排水管网更新改造,2023年11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市政管网,2022、2023年每年对滚动产生的老旧管网即有即改,确保实现应改尽改。雄安新区三县在2022年全面完成庭院、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以后滚动产生的水气热老旧管网按照即有即改要求随时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组织管网排查。
各地要对初步排查出的老旧管网立即组织实施、加快更新改造。严格对照更新改造范围,对市、县建成区内城市管网进行系统排查,全面理清应纳入更新改造范围的管网底数。其中,庭院管网要对照庭院竣工图进行排查,新发现的庭院老旧管网要立即纳入改造范围,同步更新详细工作台账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庭院管网要明确庭院信息、改造内容、改造长度等,市政管网要明确改造路段、改造长度等,并测算投资金额,落实责任单位。
(二)合理确定改造方案。
各地要结合老旧管网和合流制管网存量,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老化严重、影响运行安全的管网和雨天污水溢流明显的区域进行改造。确定管网更新改造方案时,要划定更新改造单元,将相邻庭院或同类管网改造纳入其中,整合为整体项目,形成规模投资效益。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更新改造管网,组织专业队伍制定“一区一策”或“一院一策”改造方案,统一标准,整体施工。
管网改造要与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对接,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的,将老旧管网和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作为必选项,确保应改尽改。城中村、棚户区管网要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统筹考虑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积极推进管线入廊。
(三)科学组织项目实施。
科学安排项目工期,充分利用好施工黄金时节,避开汛期、冬季和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等不利时段。充分发挥施工监理作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建设时序,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现场管理,加强施工调度,因地制宜选择施工方式,雨污分流改造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燃气管网改造要落实旁站制度,防范管道漏气造成安全事故。
(四)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指导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管道工程施工规范,严格把控管材质量,严格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严格工程竣工验收。供水管网要合理增设室外消火栓,鼓励同步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供热管网要合理选用节能产品,同步改造老旧换热站。庭院燃气管网改造采用架空敷设时,要按规定设置防撞装置;鼓励对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施。排水管网要统筹考虑阳台立管改造,同步完成雨污水混错接切改,确保路面径流坡度合理。
(五)加强管网规范衔接。
市政管网运行管理单位要主动与庭院管网改造实施单位对接,双方统筹安排改造时序,规范衔接管网。庭院供水管网接入市政供水系统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符合条件后投入使用。庭院管网燃气压力等级、供热热媒参数应与市政管网协调匹配,并具备平衡调节能力。庭院排水管网高程低于市政管网的,要采取提升措施。
(六)强化设施运行管理。
管网改造后,运行管理单位要健全管网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推进专业化和智慧化管理。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合理划分供水区块,精准定位并降低管网漏损。加快燃气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实时掌握管网运行数据,实现智能报警。完善省、市、县三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主动监测发现和消除供暖隐患。建设排水管网信息系统,落实周期性监测评估制度。
(七)充分落实便民举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居民满意放在第一位,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对同一庭院或同一路段涉及多项管网改造的,统筹制定改造计划,优化管道空间布局,严禁同一年度反复开挖施工。管网改造前,通知用户暂停及恢复服务时间,必要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施工期间减少大面积破路、大范围围挡,尽量缩短工期,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生活出行影响。
三、进度安排
(一)全省改造任务。
2022-2023年,全省完成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3382.8公里。其中,庭院管网3080.3公里,市政管网302.5公里(具体改造计划详见附件)。综合考虑庭院老旧管网排查的复杂性,各地要对改造任务进行及时更新、及时报备。
(二)分年度改造任务。
2022年,各地要结合省下达的改造任务,1月底前编制两年落实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庭院,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并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组织对照庭院竣工图精细排查老旧管网,3月底前完成精细排查并将新发现的老旧管网一并纳入改造范围,2023年底前完成改造。完成庭院管网更新改造1885.3公里,完成市政管网更新改造179.3公里。
2023年,各地进一步理顺、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力做好扫尾工作。完成庭院管网更新改造1195公里,完成市政管网更新改造123.2公里。
四、政策措施
(一)明确投资主体。
庭院管网改造根据产权归属不同,采取不同资金筹措模式。,按照规章规定庭院供水管网运行维护不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引导供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供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改造后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供水企业,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计入企业准许成本。
市政管网改造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筹措资金。
供水、燃气、供热市政管网改造以运行管理单位投入为主,各地要指导相关企业强化“漏损自负、节约归己”意识,积极开展挖潜降耗,提高管网改造投入比例。市政排水管网改造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可依据国家、省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有关要求,通过PPP模式,将管网改造与可经营性基础设施运营一体化考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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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优先考虑庭院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庭院供水和排水管网改造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产权不明等原因确实无法落实改造资金的管网,由市、县政府指定单位实施推进。
(三)简化审批程序。
各地要精简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可由城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行政审批部门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有庭院管网改造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和管道位置改变的,不再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办理前期手续后,再增加管网改造内容的,可实行备案制。鼓励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动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向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倾斜。
各市、县政府是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分配改造任务,筹措改造资金,组织实施推进;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更新改造成效要与资金投入相匹配。各地要建立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将不同类型的庭院管网改造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市、雄安新区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
(二)强化督导调度。
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总作用,定期对城市管网更新改造工作组织推进、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居民满意度等工作进行调度,建立评价与监督问责机制,建立通报调度制度。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项目调度、督导推动机制,确保管网更新改造落实落地。
(三)做好宣传发动。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在工作谋划部署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的重要意义,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停供、断交情况的提前告知,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