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将正式落地实施
一起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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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规
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将实施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相统一,坚持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与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相统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2
四部门: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价格差别待遇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
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
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3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银保监会官网日前发布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4
打击骗保套保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2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
5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6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办法》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7
新版《医师法》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8
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与线下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2022年3月1日起,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规则》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9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实施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对于跨区域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情形复杂、舆论关注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特种设备事故等情况,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事故调查进行督办,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对所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0
打击假、劣种子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3月1日起施行,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罚款上限分别提高到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
11
集中迁移保护零散烈士墓
新修订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增加“零散烈士墓应当集中迁移保护”的要求,完善对烈士纪念设施的分级保护。
12
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
13
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河北新规
14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出台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北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于该《办法》。
《办法》共6章,包括总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工程总承包责任主体管理、工程总承包各方主体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过程管理、附则,合计36条,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5
《邯郸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邯郸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从总则、规划、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不动产权登记、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